昨天,記者從足協獲悉,在即將進行的2015賽季球員轉會注冊工作中將實施全新修改后的《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與轉會管理規定》,相比以往該規定修改了81處,球員轉會全面接軌FIFA。
球員親自簽字方可被租借
據了解,修改后的條款更多是出于保護球員利益。諸如此前“球員在合同屆滿前三個月方能聯系新俱樂部洽談合同”,讓很多球員在較短時間內難以找到合適下家。新的規定中,球員在合同期滿前6個月即可與新俱樂部洽談合同,正好可以連接兩個轉會窗口。此外,球員租借合同也將必須由球員親筆簽字才能生效。而新規定,也明確出現轉會糾紛時,在足協的備案合同將成為仲裁核心依據。轉換為業余球員的球員,也不能再以入選國家隊為由自由轉會。
地方足協或仍收轉會提成
在新的規定中,還有一個極為吸引俱樂部的優惠政策,即中國足協原來收取的球員轉會管理費無需再上交。
按照足協之前的規定,如果球員轉會的話,原俱樂部須向中國足協以及原所屬地方足協各繳納轉會費的5%作為管理費,即共繳納10%?,F在一些明星球員轉會動輒上千萬,僅管理費就要交給足協上百萬,令俱樂部怨聲載道。此前,很多俱樂部為了減少上繳給地方足協和中國足協的轉會提成,在轉會時暗中“規避”,以縮減開支。 據悉,中國足協負責人張劍聽到俱樂部意見后,要求相關部門研究。足協調研后認為,不應與俱樂部在轉會費上爭利,決定將此前規定廢止。昨天,足協相關部門負責人向記者確認,“中國足協確實不打算再收這筆費用了”。但據記者了解,各地方足協收取的5%的管理費是否免收尚未明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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